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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模式大起底

发布时间:2019-07-17
 

信托公司运作模式

 

 

1.资金门槛最高。信托公司因家大业大,利用其客户资源、产品设计、专业人员配备上的先天优势,一般设置的资金门槛比较高。目前,我国的家族信托财产主要是单一资金,大多数信托公司设置家族信托的资金要求一般达千万级别。

 

2.委托人与受托人共同管理。信托公司主导的家族信托,委托人一般对控制权要求高,家族信托通常实行受托人和委托人共同管理的模式。

同时为了避免家族财富传承可能引发的家族内部矛盾,委托人可采取措施对受益人的权利进行限制,如损害其他受益人的利益,委托人有权直接取缔其受益权。

 

3.委托期限长。为了最大程度保障委托人和受益人的相关利益不受损害,受托人必须及时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汇报家族信托管理和运行情况。在家族信托存续期间,根据外部情况变化,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受托人可以随时变更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

 

 

银行+信托公司模式

 

 

 
 
 

1.资金门槛相对较高。在信托收益分配上,主要采用定额分配和不定额分配。此类信托具有资金门槛高、合同期限相对较长和不可撤销性等特点。

 

2.银行与信托公司分工管理。是指银行与信托公司构建战略合作关系,在信托产品设计、潜在客户分析、客户需求分析以及投资策略选择上各取所长、共同管理信托资产。

 

3.团队协同服务。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通过构建由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项目经理等组成的家族信托项目团队,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专属的家族信托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4.单一信托形式。目前,此类家族信托产品均以单一信托形式发行,委托人仅限于单个自然人,受托人为信托公司,商业银行承担财务顾问和托管人的角色, 受益人由委托人亲自指定或变更。

 

 

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模式

 
 

 

1.资金门槛最低。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信托产品,实现了信托服务与保险服务的有效融合,家族信托的设立门槛得到了显著降低,在业内被称为类家族信托。

 

2.信托财产=保险赔偿金。委托人购买保险产品之后,将其可能获得的保险赔偿金设立为信托财产。即委托人获得保险赔偿请求权后自动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为行使权利,保险赔偿款也通过保险公司直接划转至受托人名下。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意愿,受托人对信托资金进行管理,最终将信托收益用于受益人的抚养、教育、结婚、买房等支出。

 

3.管钱+管事。此类信托的受托人不但为委托人进行财产管理,并且为委托人提供保险理赔事宜的相关服务,兼具有事务管理的特性,这种运作模式将单独的财产管理和事务管理整合在一起,属于“财产管理+事务管理”的综合性信托。

 

 

什么是“家族信托”?

 
 
 

 

所谓“家族信托”,简单点来理解即是指个人或家族向信托机构进行委托,由机构代理、管理、处置家庭资产,让家庭财富得以绵延传承的一种财富规划方式。

 

 

“家族信托”为何如此获得富豪们的青睐呢?

 
 
 

 

“家族信托”之所以能逐渐进入富豪们的视野,并逐渐受到富豪们的青睐;这都要得益于它本身存在的几大优势:

 

1、“家族信托” 可以对家族财富有一个很好的保障和传承。

 

想必许多人对邓文迪并不陌生,她之所以能扬名国际除了她过人的魅力之外;还有她每次与前任分手之后都能获得巨大财富,很让人艳羡。

 

不过,从侧面来看待这件事情,我们也不难看出事实上当前的社会环境很复杂,夫妻、亲属之间尚且可以因为某些因素割裂;家族财富自然也有可能会被迫重新划分,这对于整个家族的财富传随是相当不利的。

 

所以,如果有了“家族信托”来做为保障,那些已经列入“家族信托”的资产就不会因为夫妻关系破例亦或者是破产需要清算等因素遭到划分。“家族信托” 可以对家族财富有一个很好的保障和传承。

 

2、“家族信托” 可以合理避税。

 

富豪家族财产人人都想分羹,其中具有继承权的后人们更有可能会因为巨额财富而打得“头破血流”;这样的事情我们看得最多的便是香港霍英东家族争产案了。

 

不过,虽然这些具备继承权的富豪家族后人们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来夺得先人的遗产,但他们也依然极有可能难逃避巨额遗产税的收割。

 

据悉,世界上已有100 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而我国也早在2016 年12 月19 日,中国社科院2017 年《经济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呼吁实施房地产税和遗

 

产税了。由此可见,未来遗产税的征收也会是大势所趋;富豪家族们如果想要传承和继承家族财产恐怕也就没有那么容易躲开“肥肉”被割的命运了。

 

但是,如果富豪们有做“家族信托”,将家族资产在生产就交由“家族信托”打理,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既然“信托财产”不属于遗产,那遗产税自然也就不能再打“信托财产”的主意;家族也就可以合理合法地避免被征收这笔巨大的遗产税费了。

 

3、“家族信托”隐闭性很强。

 

由于“家族信托”是依托于受托人的。所以,在合同的制约之下,受托人就必须要为委托人的相关信托资料保密。比如,家族财富分配给了谁,谁获得了多少的配额、获得配额的人是否为婚生女子,都将绝对保密。没有委托人的允许,这些内容受托人都是不可以对外公布的。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家族成员之间因为财富分配的不均引发其它不必要的事宜。

 

4、“家族信托”的灵活性和制约性很强。

 

去年下半年有一部很火的电影叫《西虹市首富》。尽管,电影表面上看起来就是一部题材新颖的喜剧。但是,电影中整个故事却可以完完全全被视为一个“家族信托”教科书;因为电影中的角色满足了所以“家族信托”的基本框架结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监察人、投资顾问、信托财产范畴、家族信托设立地点可以说是一应俱全。不过,说到这部电影,可能更多人印象最深的就是男主角二爷爷给他定下的诸多拿到最后“幸运大奖”的条件了。因为,如果男主不能在这些条件的限制下花光10 个亿,他将无法拿到最后的“幸运大奖”。

 

而这也足以证明,“家族信托”的灵活性和制约性是非常强的——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定制受益条约,受益人也必须要达成所有条件之后,才可以获得自己可以拿到的利益。这对于委托人来说“家族信托”可以很好鞭策和教育继承人的手段。

 

5、“家族信托”利于家族企业的传承。

 

人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财富,即使死不能带走,也会希望可以将这些财富留给自己的子孙后代。但是,真正掌权的人过世之后,许多东西不论生前部署得再严谨都有可能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质变。所以,如果有一个较为完善的计划可以帮助自己监控和杜绝这个风险,就再好不过了。“家族信托”则正好可以满足人们的这个需求!

 

因为,“家族信托”可以满足股权结构的稳定与传承;有需要的企业可将股权配置安排进入信托计划中,灵性设置好各种条件和说明,便可以有效控制住家族企业的传承;也可以令家族企业得到更好的延续和发展。

 

最后,“富不过三代”的魔咒或许已经成为人们眼中必然的“定律”了。但是,随着西方金融体系逐渐向我国渗透,“家族信托”也越来越为人们所熟知接受,“富不过三代”的魔咒定律也肯定会被打破;家族财富也会因为“信托”一直得到传承!

 

信托公司模式目前应用最为广泛,适合资金量庞大、流动性要求低、有长期需求的客户,这类委托人通常是已迈入富豪阶层的创一代或者是有祖产的豪门世家。  

银行模式或者银行+信托公司模式在小编看来非常适合互联网、娱乐、金融行业中的顶级精英,这些超高净值人士积累了大量财富,但本身可能正处壮年,又希望为子女教育、生活留下足够资产而设置信托,从而规避未来的资金风险。


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的模式较为适合普通高净值人群和部分高级中产,资金要求较低,且资金产生了保险+信托的双重作用,性价比较高。


总而言之,在不同的财富积累阶段,市场上都存在相对合适的信托产品,了解自身需求,方能作出最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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